咨询内容:企事业单位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有责任也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按解缴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问题来了,作为税务机关,这笔手续费应该从哪里出?如果税务机关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手续费,企事业单位应该如何处置?作为扣缴义务人,由于历史原因,前两年一直没有收到手续费,应该如何办理历史手续费? 回复内容:尊敬的纳税人,你好,来信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你所反映的问题。“三代”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税务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部门:滁州市地税局 答复时间:2018-06-29 09:42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