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
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分送:各市国家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承办 办公室2018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