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增加了“跨区域协作管理”功能以来,我局积极应用此功能发起协作任务。近日在山西省国税局的协助下取得了一起有效协查,对今后加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的协作管理,提高纳税遵从度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自2016年5月起承建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定远至长丰段路基施工DCLJ-02标段,在施工期间,不能完全遵从纳税,导致少 申报缴纳地方税收。2018年4月,滁淮高速DCLJ-02标进入收尾阶段,我局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财务人员前来申报,履行纳税义务,而该公司财务人员还是没有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5月份,我局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向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滁淮高速施工期间少申报缴纳地方税收的跨区域协作任务。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的配合和督促下,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主动联系我局,表示将尽快到我局办理纳税申报,补缴应纳税款。
6月份,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到我局核实并缴纳税款和滞纳金。